总是在城市生活的疲倦时刻畅想回乡下老家当小学语文老师的生活。我想,如果真要回去,必定要带上在城市里半笼养的肉肉。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母子连心。我知道,他骨子里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渴望有很多朋友的生活。
回乡下的话,肉肉一定会很开心,因为终于摆脱坐牢生活。回到乡下后,他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阳光充足的日子,他可以顺应一只猫的本心,尽情在院子里打滚,滚得满身是灰。
当然,获得自由的前提是承担一定的责任。乡下的猫儿嘛,一定要会捉老鼠才行,不会捉老鼠的猫儿,一口饭也混不到,毕竟乡下可不兴养宠物。有一年,我舅把他养的一只红毛贵宾——来福带回乡下过年。年三十一大早,来福穿着黄色的小毛衫在姥姥家门口的空地上撒欢奔跑,两只招风耳像两面小旗子一样在风中飘扬。舅舅一家穿着新衣服在里屋筹备年夜饭,包年三十晚上吃的鸡蛋饺,包大年初一早晨吃的水饺,拿着菜刀对着砧板上的腌菜乱剁一通。真是喜气洋洋,和乐融融。可谁料,小来福在家门口飙车超速,刹车失灵,不幸落入池塘。好心邻居来报,我舅,我舅妈,我哥,我妹闻讯后从里屋一窝蜂跑出去抢救来福。我姥见状,大惊,感叹:“这年头啊,狗比人都金贵。”
除此之外,我还要养一只长毛土狗。
土狗干啥呢?土狗在乡下是用来看家的。除了看家,或许还需要在晚上陪着我一起在田埂上散步,以防路上冒出一个人,冲出一条狗,把我吓个半死。虽然我妈怀我的时候吃了很多胡萝卜,但是在夜间的乡下散步,除了好视力之外,还需要有好胆量。我胆小,害怕的时候还会止不住地小声嘀咕,所以需要土狗给我壮胆以及听我说话。另外,土狗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弥补肉肉的高冷给我造成的情感缺失。
我期待,每次回到家,一开大铁门,热情专一的土狗就会直直朝我奔来,在我的裤子上留上他的狗爪子印。而我呢,就在院子里支一张桌子批改学生的作文,写下一句又一句鼓励性质的评语。又或者拎一个热水瓶子,揣一个买茶叶赠送的双层隔热玻璃杯,坐在阳光中,望着飞舞的尘埃发呆。又或者遛田埂小路去姥姥家坐一坐,听姥姥唠些亦真亦假的奇闻异事。比如,我原本可能拥有一位貌美如花的舅妈,但是貌美如花的舅妈其实是观音座下的童女化身而成,不可与凡人舅舅缔结姻缘,于是在婚礼前几天出车祸去世了。再比如,舅姥爷年轻时在别人家喝酒喝到深夜,回家时撞上小鬼,一路飞跑,跑得鞋都丢了,到家之后昏睡三天三夜。
说来也奇怪,大多数生活平顺且接受过唯物主义教育的人都不愿意相信有神的存在,更别说成为某位神的信徒了。可是,要是说起鬼啊怪的,人们却多多少少都有些害怕,在心里存一些“畏”,人们常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我说啊,与其对鬼怪故事将信将疑,倒不如虔诚地相信一位善良的神。人们还常说,说一套做一套。我说是的,尽管我说得头头是道,但我还是无法打心眼里相信我妈信仰的上帝的存在。我妈常常会列举出许许多多事情,说那些都是“上帝的恩惠”,要我记得把荣耀归给上帝。我虽不能全然相信神的存在,但也还是愿意在至高无上的“天”的面前持有一颗敬畏与感恩的心。